(热门)实用的抒情作文7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抒情作文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抒情作文 篇1
我不善养花,更确切说,我养不好花,除了小时候对草花(一年生的花)还能凑合着养以外,其它的花就见不到它们能活到一年的,即便草花也是春种冬残,感时有“落花流水去也”的心情,而春来时却又像期盼自己的婴儿长大般渴望它的发芽、生长,也怪不得有拔苗助长的故事,人的心情真是那样,恨不能一夜便知结果。
后来,我种了一盆茶花,它枝干繁茂,形态生动,新买来时也是花苞累累,大有生机勃发的势头,我非常喜欢,也因此细心照料。可过不了几个月,眼见花期已过,花儿谢去,枝叶又不见茂盛,我也少去观瞻了,一来二去,叶儿也不精神了,枝干也显枯萎了。我又放到了父亲的屋后,它似乎又活了起来,以至于第二年的.二三月里又开出了茶花。
茶花的花朵并不大,也不是那些名贵的品种,我看到的、养的都是那些平凡得再不能普通的茶花:红色的花瓣,像火般燃烧的颜色,旋转着,重叠着,包裹着里面黄色的花蕊,平淡中透着神奇。它的美不在于一朵的秀色,而是几朵、一簇、甚至整片的红艳,热烈奔放,燃烧着激情。我养的茶花,虽然花开得小,花瓣也不多,但总能力争吐露芬芳,将自己体内的秀色尽其所能展现出来,花色的花蕊点缀其间,显得十分精神,展开的花瓣喻示着这朵花已将全部的能量缩放出来了。
茶花的叶并不美,其枝也没有观赏的价值,但它的花却还是有韵味的,即便是普通的品种,即便是最常见的茶花,它也都竭力展现着生命的美好与绚丽,它们并不因自己生命的普通而看不起自己,也不因自己价值的低贱而拒绝吐露芬芳与美丽,它们是勇敢无畏的,是争奇斗艳的,他们在二三月间为人类献上了最艳丽、最火热的颜色,难怪乎有很多地方都要用茶花来作装饰花荟呢。
茶花的花蕾是孕育了一个冬天的结果,它的个儿从米粒般大小一直到弹珠一般,饱满而不张扬,丰富而不庸俗。那种饱胀的样子,看了就让人喜爱,因为人们明白在这些花蕾的背后,就是辛勤付出的结果,也是春意盎然的明天。
这次夏天的到来,让我见到了红得发紫的石榴花,那细小的花瓣,细腻得很,在绿叶中衬托出来的石榴花开得更是漂亮、红艳,心中掠过一阵狂喜般的激动,那是美的衬托。我不禁想起茶花来,它也是那么地红艳、美丽,只是没有这么厚重细腻,时光逝去,它已转入了另一个孕育生命的时期,我知道来年的茶花还会更美。
抒情作文 篇2
雪在下,柔柔地下,默默地下,如月光惨淡。大家知道什么是不用回报的吗?我来告诉大家吧,它就是——爱。
这个故事是:有一位美丽心地善良的夫人,她的丈夫却是一个无恶不做的大地主。天天与赌友一起吃喝玩乐了,不顾辛苦的农民们的死活。农民们不幸遇上了天灾,不仅粮食没了,人也大有损伤。可有一次被他丈夫发现了,他大发脾气,一巴掌向夫人打了过去、并说:如果再去为他们疗伤,我就打死你。可夫人并没有不去,她提上篮子去为农民疗伤。可这刚好遇上了他的丈夫。他丈夫让她打开篮子并问她去哪儿。她畏惧的说去玟瑰园,摘了玫瑰花。她丈夫一揭开篮子发现全是玟瑰花。
人在做、天在看。这句话体现在这个故事里,无论一颗多么冰冷的心,都会被爱的温暖解冻,何况是上帝。只要我们手牵手一起创造爱的社会。爱的'世界、那么这世界上将会有多少颗冰冷的心解冻呀!
让我们一起记住,人人创造出一点爱,人间永远是春天。人之初、性本善吧!一个人出生到世上并非本性就很坏,让我们用真心把他们的心解冻吧!
让我们好好学习,长大后来孝敬我们含辛茹苦,养育我们长大,成业的父母吧!现在我们要做的是——好好学习,不让父母操心和劳累;或对妈妈爸爸说:我爱你们……其实父母没什么所求,他们只求将来我们长大成人后能成为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才,过得比他们好,幸福就行了。所以我们一定要好好努力不要让父母失望了,加油!!
抒情作文 篇3
追求完美,是天性的一种流露。这没有错,我一向这样认为。
我自幼便是一个特别不知足的人,做事情总渴望着十全十美,却不知道踏实勤恳远比一味追求完美重要。使我改变这一点的是我的姥姥。“眺望远方,”她说,“我带你去眺望远方。”
姥姥就真地带着我去眺望远方。我们爬上了半山腰,我看见黛青色的远山像是在云烟里晕染开来,那边山脚下的树木已由嫩绿变深,我看见田间阡陌纵横,即使是路中央也有野草生长,当我看到远方草木随风摇曳,我不断赞叹着“真美!”
“有咱们现在站的地方美吗?”姥姥问我。
“有。”我打量着身边的一草一木,我能看到尘土的覆盖,光秃的枝桠,我坚定地告诉她,远方一定会更加美丽。
姥姥沉默了一会,然后让我先到远方看一看再下结论。而出人意料的是,当我奔过去到达原来我所看到的“远方”时,当我站在那里环顾四周,很难想象这幅败笔百出的图画就是刚刚我所赞叹的美景,回首眺望,反而是原来所处的地方似乎更加迷人。
在回去的路上,我想到自己曾经因为辛苦完成的作品中的瑕疵而自暴自弃,想到自己曾因为未取得理想的比赛成绩而怀疑自己的天赋。是的,我们当然应该努力做到最好,但人是无法达到完美的,因为我们面对的情况如此复杂,以致无人能够一直不出错;即使你感觉很完美,但换个角度看,它依然不够完美。
生命不会是上帝用于捕捉我错误的陷阱。我也不会因为一个错误而成为失败或是不合格的人,我不必完美。
当我再次和姥姥并肩眺望远方时,我敢肯定,我见到的姥姥脸上的每一条皱纹都显着岁月与智慧的痕迹,突然想到了余秋雨在《废墟》中说的'那句“没有皱纹的祖母是可怕的”。当一个事物过于完美时,它反而会显得不真实, 正是因为不完美才使我们变得如此的完整和精彩。
就像当自己一路狂奔只为到达远方的过程中,根本无法想象自己究竟错过了多少。
虽然时至今日,我也仍愿意眺望远方,可纵使远方看上去再有多么的完美,也就让它自个完美去吧;只有老老实实的经营好自己生命中的“眼前”或“现在”才是正道。
抒情作文 篇4
世上的生物总有一天都会面临死亡、消失。而对这些生物来说,不管是动物还是植物,生命的结束,都是必然的结果。然而新生,却让结束可以有一个新的开始。
新生,可以解释成新生命的产生。植物开花结果,再藉由各种方式将种子传播到其它地方。然后种子又发芽成长,再继续繁衍数百个新生。这样一代又一代,绵延不绝。其实我们人类也是如此,却很少有人重视这些事。人死后,很多东西都将不复存在,但是却可以将我们的记忆、心得告诉自己的儿女,透过下一代的新生,继续传承下去。
生命只有一次机会,但只要我们能坦然改变,如同毛毛虫经历结蛹,在春暖花开,时机成熟之际,重新蜕变成蝴蝶,就像是获得了新生。这也是新生的.另一种意思。得到新的生命,是想法一念之间转变的事,却让人在不断改换想法的过程中,找到最适合自己的生活方式。
新生可以带着自己所得到的人生经验、想法,到下一个自己无法过去的世代。新生也是改变,是进化,能让人们用一种更好的方式活下去的一种力量。新生代表着连绵不止的传承,更包含了世界形成的一大要素—变化。不论是哪一种意义,都是每天在我们身边上演着,重要又不可或缺。
除此之外,我希望我能用得到新生的动力生活,以晚上睡觉前做为期限,在每天早晨得到新生,珍惜又努力的度过每一天!
抒情作文 篇5
冥冥中的安排,你我相遇相知又相依,共度两月多,许下三年之约。时间静好,你我在两地,你的容貌印在我脑海中,你的身影浮现在我眼前,想念你,只能望着你的照片,感受那份甜蜜。一切仿佛在昨日,你牵着我的手,我尝试抱起你,你我相抱相亲,习惯性掐着你的苹果肌,嬉笑的说着你好可爱,迫不及待的表达着我爱你的情绪,你轻轻抚摸着我的头,干净的眼睛看着我,将一股轻柔温暖送进了我的心,那时我已经彻底迷上你了。
你我由于种种原因相聚在这所学校,我本吐槽学校毫无大学的氛围,但那时你出现了,你穿戴着帅气的军装,一脸严肃的表情,仿佛全身武装的军服却无法挡住你的魅力,后来追求到你,每天我们都一起吃饭,你早下课时总会在科技楼的椅子上等我,我怕你等的着急下课后就跑过去,我牵着你的手漫步在学校路上,晚上出去外面吃烧烤,经常打羽毛球锻炼身体,躺在操场草坪上看着星星月亮聊着心事,周末去爬山,下雨你摸我手冷便将我的手藏在的口袋中,我轻轻用纸巾将你身上的水珠擦掉,我穿的少,你一脸担心的`表情,在主机房一起看着韩国电影,看到恐怖的地方你害怕的抱着我的手,你害怕过后我就用手轻轻点快退视频,你又紧紧的抱着我的手,我狡猾的笑了笑。缘分让你我相遇,愿三年之约汝吾仍然相爱甜蜜,至现在我仍然庆幸能够成为你的男友。宝宝,我爱你。
抒情作文 篇6
ONE
室友们拎着水壶谈笑风生回寝室的时候,王煜正躺在床上发愣。夹杂着二氧化碳的叹息悠悠地从他嘴里憋出来,慢慢地弯成了一个纠结的问号。
王煜的床在上铺,靠着窗台,抬眼就能看到窗外的银杏树,像隔着尘世的故友。男生寝室下面就是篮球场,四周环植着修木数株,刚好和三楼的寝室并肩相依。常常有温暖的月光钻过稀稀疏疏的枝叶,落在窗台上,静谧流淌宛如琼华。
而今夜,良辰美景似乎都是虚设,惆怅人别有怀抱。
怎么办?我同时喜欢上了两个女生,怎么办……王煜在心里不断重复着这几句话,再也没心思相对月华。
一个是偷偷喜欢了一年的隔壁班女生,一个是相识半月却引以为知己的同校网友。脑海里两个小人儿打架,各有所长,难以取舍。渐渐地,王煜的眉毛拧成了一根麻花。
十几天前,下晚自习后不久,也是这个时间,王煜刚登上QQ,一条请求添加好友的信息就跳了出来。王煜查看了对方的资料,是一个女生,名叫“听夏”。
“名字真好听。”王煜一边这样想着,一边将对方加为了好友。刚添加完毕,对方就发来了一条消息:“听说你是文学社的才子,素仰已久,今天终于加到你了,唐突,却欢喜。”
几句话入耳,王煜心中偷偷地骄傲了一把,趁着兴致回了一句:“无计消暑,安能听夏?”善意地刁难起对方来。
没想到对方很快回道:“得遇知音,如处良荫。瑶琴暗抚,请君侧耳听。”字里行间,满是机灵和才情。
慢慢地,两人聊得越来越投契,从庄子聊到苏东坡,从元稹聊到纳兰容若……手机因没电而自动关机了,王煜还躺在床上对着手机傻笑,脑子里幻灯片一样地回放着聊天记录。心想,这该是一个多么聪慧可爱的丫头啊。
之后的十几天里,王煜一有时间就拿出手机来看,只是为了等待“听夏”的头像跳动起来。两人常常聊到夜深入寐,还意犹未尽。
云南有一种香烟,烟盒上写着一句短诗:“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遇见“听夏”,王煜就像找回了一个失散多年的知己。
她说:“欲得周郎顾,时时误拂弦。”
他回:“我若得绿绮,必歌《凤求凰》。”
彼此悠然心会,妙处难与君说。
在遇到“听夏”之前,心高气傲的王煜从没想过会有一个人能以寥寥数字就杀进他的内心攻城略地、势不可挡。
要知道,王煜出生在书香门第,父母都是老师,小升初、初升高都轻而易举地考上了重点学校,又靠一手好文采成了学校里小有名气的才子。不曾想,就是这样一位师友眼中前途无量的佼佼者,最终却在儿女情长上全线溃败。能冲破千军万马,却不能躲过一朵彼岸花。
十八岁的年纪,嚣张叛逆而又向往缱绻温柔,甘冒一死也要亲尝毒酒。
室友们还在讨论周末去哪里玩,往日的六人会议现在缺席了一个人。张科走到床头,推了推王煜,他像一具死尸一样毫无反应。
两个她,到底该如何取舍?王煜越想心里越烦躁,索性拉过被子蒙住了头。
梦里不知身是客。
TWO
其实在遇到“听夏”之前,王煜已经和“花木兰”做了半年含糊不清的朋友。
那时才高一下期,每天下午王煜都会和兄弟们到食堂下面的乒乓球台去打球。学习、锻炼两不误,这是他从小养成的好习惯。
经常会有一群女生围着旁边一张乒乓球台叽叽喳喳地“开会”,讲的全是如何整蛊搞怪之事。比如在班主任椅子上滴胶水,又比如在黑板上画班主任的肖像。
其中有一个梳马尾、爱穿运动服的女生,她们都叫她“花木兰”。后来王煜才知道那几个女生就是他们隔壁班的,他还知道了“花木兰”的真名——花小丹。
每一次王煜他们的球被打飞到她们那边去了,“花木兰”都会笑嘻嘻地捡起扔回给他们。然后另外一个叫孙小小的女生就会拍着手大叫:“好球!好球!”
有一次,王煜也礼尚往来地叫道:“好球!”
让他没想到的是,听到这句话后,那群女生竟然欢呼雀跃地哄笑起来,然后七嘴八舌地嚷道:“什么好球?…‘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君子在哪里?在哪里?”
沉静内敛的王煜脸刷地一下就红了,尴尬地支吾了几句,转身继续打球。可王煜越是躲避,背后那群女生越是笑得大声。
那天之后,王煜半个月都没敢再去球台。
一天下午放学后,王煜正在教室里吃泡面,忽然听到外面有女生在大喊:“王煜,你出来!快点出来!”
王煜出去一看,原来是花小丹。他还没来得及问对方是怎么知道自己的姓名的,花小丹就气势汹汹地开口了:“你怎么不去打球了啊?感觉好像我们在欺负你似的!”
“我……”王煜刚开口就又被打断了。
“我什么我!这就是你的不对,你得给我道歉。”
“这什么跟什么啊?”王煜被眼前的一幕彻底搞蒙了,哪有这么野蛮的道理?我不去打球了还要给你道歉?
“好!你不说话就是默认了,算你给我道歉了,记得以后照常打球。嗯,对,就是这样。”花小丹点了一下头,佯装潇洒,回头就走,转身的一刹那,脸颊突然飞红。
对面不远处几个女生早就等在那里接应,花小丹走过去后,几个人立马围在一起诡异地窃窃私语起来。王煜杵在原地发愣,显然还没有从如此快节奏的事件中回过神来。这时,孙小小朝他挥了挥手:“嗨,哥们儿,记得照常打球哦!”
晚上躺在床上时,王煜回想起白天那一幕,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室友们还以为他抽风了,刘亮很配合地朝他拱手行了一礼,朗声说道:“恭喜教主,贺喜教主,终于练成了《葵花宝典》!”惹得寝室里的其他人也跟着一起哄笑了起来。
王煜从床上跳下来,正准备抽他,刘亮突然抱着头叫道:“煜哥,明天我陪你去打球!”这句话一下子把王煜砸蒙了,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半晌之后才期期艾艾地说:“我……我又不喜欢她。”
“哎,奇了怪了,我们又没说你喜欢她。”刘亮嬉皮笑脸地答道。
“呃……”王煜实在找不到什么话来反驳,脑子里一片混乱,最后只能尴尬地钻回被窝里做自己的春秋大梦。
其实旁观者清,从花小丹还球时王煜那暖昧的笑容和眼神,从每次打球回来后王煜都魂不守舍,从每次经过隔壁班时王煜都偷偷地朝教室里瞟上几眼……大家都看得出来王煜动了凡心,只是他自己倔强固执不愿轻易承认罢了。
王煜说服不了的是自己。处在这样一个想要表达而又不能表达的尴尬年龄,所有美好都来得太早,未来有太多的不可预知,这让他不敢涉足所谓的爱情,哪怕是小小的一步。他所能做的,只有远远地观望,安静地喜欢,然后任由秘而不宣的心事蔓延,等待那未卜的结局。
THREE
但是这种安静的喜欢却被打破了。遇见了“听夏”,王煜仿佛一夜之间多了三千烦恼。
就在他愁眉不展的时候,“听夏”的头像又跳动了起来:“我们约个时间见一下面吧,明天你有空吗?”
“有。”王煜的手像脱离了大脑支配一样,下意识地就把这条消息发了出去,而他自己还没反应过来。
“听夏”发了一个开心的表情:“好呀,明日教学楼下,小叶榕旁,别红色发卡的女生就是我。”
王煜既欣喜又惶恐,他举起镜子心不在焉地看了看,棱角不分明的脸庞,算不上时髦的发型,还有些许傻气……明天,她会不会失望?
第二天下午最后一节课的下课铃刚响过,王煜就急匆匆地冲到教学楼下,跑到小叶榕旁,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四处张望着。每一个别着发卡的女生经过,都会把他的心拽到九霄云外,然后又轻轻抛下。
可是等了很久,“听夏”还是没有出现。
这时,几个女生朝王煜的方向走了过来。王煜定睛一看,原来是花小丹她们。他的心跳突然加速,自己与女网友见面的事如果让花小丹她们知道可就糟了。
几个女生越走越近,花小丹的脸上分明带着一股陌生的冷峻和愤怒。
“哥们儿,你在等谁呢?”花小丹身旁的孙小小首先开口了。
“没……没等谁。”王煜心虚地答道。
另外一个女生冷笑道:“我自倾杯,君且随意。哼!”
这不是“听夏”昨晚发的一句话吗?她们怎么知道?无数个念头在王煜脑海里闪过,突然间他什么都明白了,原来所谓的知己不过是恶意戏弄,所谓的见面只是刻意让他出丑。
“原来是你们在捉弄我!”王煜捏着拳头,瞪着花小丹她们,大喊了一句,“你们觉得很好玩,是吗?”
看到王煜变得歇斯底里,女生们突然沉默了。花小丹脸上的愤怒转而变成了颓唐,嘴唇蠕动着想要开口,却又紧紧闭合了回去。
王煜气冲冲地跑回寝室,拿出手机把“听夏”拉入了黑名单。他突然觉得自己很可笑,可笑得像一只摇尾乞怜的流浪狗。
晚上,花小丹发来一条信息:“对不起,我们不是有意的'。”王煜看了后马上按下了删除键。回想起和“听夏”那些相见恨晚的深谈,再想想今天下午发生的那一幕,两者合在一起就像一出讽刺的闹剧。他躺在床上,六神无主地看着窗外的银杏树,今夜的月华好美,却像极了泪水。
接下来的几天,花小丹一下课就来找王煜,王煜却始终躲在教室里不出来。直到那天中午放学后,王煜和同学正在食堂吃饭,花小丹突然走过来夺走了他的餐盘,忿忿地说:“我知道你很生气,但是请你听我讲完这些话!”附近的人都伸着脑袋,好奇地往这边看。王煜只感觉脸上火辣辣的,他完全没料到花小丹会在众目睽睽之下做出这样的举动。
“那件事,是我们的不对,我给你道歉。希望我们以后还是朋友,你要我怎么做都可以,总之希望你能原谅我。”花小丹说完便把餐盘往桌上一搁,眉头深锁地看着王煜。
王煜被众人注视着,沉默片刻之后,点点头说道:“好吧。”
看到王煜终于肯冰释前嫌,花小丹诚恳地说了一句“谢谢”,然后微笑着离开了。
晚上,王煜在寝室里发了一个小时的杲,然后拿出一张信纸,就着台灯写了起来。
花小丹: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也许我们再也没机会见面了。高考,我们不得不去面对,就像青春,它总会来,但是总有一天也会离开。我希望许多年以后,你还会想起,曾经有一个叫王煜的人喜欢过你。很喜欢,很喜欢。世界这么大,也不知道能不能和你重逢。遇到“听夏”其实是我烦恼的开始。因为我实在无法放下对你的情感,放下那些明明知道不会有结果的坚守。不管未来如何,我只想把这些藏了太久的心里话告诉你。那么,青春也便没有了遗憾。
几天后,王煜拿着这封信来到了隔壁班教室门口,叫出了花小丹。
“我要给你一封信。”两人几乎同时说出这句话来。
花小丹将一封信交到王煜手中,然后红着脸说:“这封信你必须在毕业之后才能打开,一定要记住。”
“我这封信也是,高考之后你才能拆开。”王煜一边说着,一边将自己写的信交到了花小丹手中。
“好,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我们来个约定,等明年的六月之后,再来看对方的信。”
“好!”两个人相视莞尔。
回到教室后,王煜经过一番心理挣扎之后,还是忍不住拆开了那封信。王煜:
那天的事,很想亲口跟你说声对不起。我们真的不是有意的,因为……因为我喜欢上了你,于是姐妹们就想出了这个办法来试探你。我向父母承诺过要考一所好大学,原本以为高中三年自己会两耳不闻窗外事,被无休无止的考试湮没,却没想到会对你动了心。只可惜我们相遇太早,相守无缘……不过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也算了却了一桩心愿。希望你永远快乐,前程似锦。
看着看着,王煜的眼泪掉了下来,在信纸上晕开了一朵朵嫣然的花儿。正在这时,他的手机突然震动了一下,是花小丹发来的一条信息:“你……看没看我写的信?”
“你猜。”王煜打了很多字,写了删,删了写,最终变成了这两个字。按下发送键时,他的嘴角扬起了一抹微笑。
那微笑渐渐地变成了春天里的太阳。
抒情作文 篇7
漫步在江边,路坎坷泥泞,成片的芦苇在风与浪的轻抚下,“沙——沙”私语,是谁在哭泣……
是屈原吗?那是汨罗江的无奈与自责;是岳飞吗?那是被奸佞迫害的悲愤与不屈;是李清照,是柳如是,是陈圆圆,亦或是董小宛,都不是,那是思念丈夫,梧桐树下清冷月光中的孤独与凄冷?是秦淮河桨声灯影的迷茫与幽长?那是我吗?
江,依旧是那时的江,水,依旧是那时的水。本该是什么都未变,但总觉少了什么,又多了什么。江南,本就是温婉多情之乡。都说女人是水做的,那它不也蕴含了这样的,又或那样的物性,人性么!
几日绵绵的.细雨,这江岸愈加柔情娇艳。我,停驻,追忆往昔:阴雨绵绵,江堤边孩童提着嫩青色的布鞋,赤着脚丫,飞奔在漫散着清新芬芳的堤岸上。江岸,仍旧泥泞,那清新芬芳,那因无知而美丽的稚嫩,却悄然离去。泪,禁不住失落的沉痛,打湿了睫毛,一片迷茫。我,慢慢的,慢慢的,走上斜堤,寻着一块岩石,静静的,座着,听着,看着,想着。江,终究是江,一时柔情,一时豪壮。浪,抚摸江滩,喁喁之声,却也触动着此时的心与情。心未静,思绪繁乱,有种冲动:当身陨长江,与江水同逝,同存,不也足以宽慰么!当然,我不曾如此,也不敢如此,汨罗江名于屈原,黄鹤楼名于李白,而这江水安能于我而名噪天下,只怕污浊了它。擦去泪水,明朗些。芦苇绿了,江水清了,远方的桥确也依稀可见。古人云“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怕是深爱于它,亦被它所浸染,我这男儿的泪已是寻常,不过是情,愁所扰罢了。
我起身,整了整衣服和散乱的头发,转身离开江岸,走了几步,确也不记得,只知道又转过身去凝望着,这江岸,这江岸中的芦苇和那向东流去的一江春水。泪,潸然而下。
公交车上,梦进江南水乡,一江的春水,却是一江的男儿泪。
后叙:这篇短文是在五月执笔写下,具体年日确已无从而知,于当时写下这篇文章确有些生涩,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二日夜,已是数年之隔,在回忆起那片江水,就如这文章般朦胧。而今重新拾起笔触摸这些文字,却是在家中,那种情感,那般滋味,无从感触,也许是久了,淡了;也许是长大了,不在了。一个人,孤独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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