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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致家长的一封信

时间:2025-08-07 08:38:18 书信 我要投稿

森林防火致家长的一封信常用(15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都有写信的经历,对书信很是熟悉吧,书信是向亲人、朋友、同志问候、谈话、联系事宜的一种应用文书。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信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森林防火致家长的一封信,欢迎阅读与收藏。

森林防火致家长的一封信常用(15篇)

森林防火致家长的一封信1

尊敬的家长:

  您好!首先祝您生活愉快,身体健康!感谢您对我们多年的关心和支持。

  森林火灾是一种具有很强突发性和巨大破坏性的自然灾害,也是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破坏社会和谐稳定最为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就会使多年造林护林的成果毁于一旦,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后果。因此,搞好森林防火工作直接关系到森林资源安全,关系到国土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林区社会稳定,是建设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推动林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同时,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形势日趋严峻,防火困难不断增多,防火任务更加艰巨:一是我县地处大陆性季风气候区,随着全球气候变暖趋势加剧,风大物燥,高火险天气频繁出现,极易发生森林火灾;二是退耕还林、天然林资源保护、三北防护林建设、封山禁牧等重点生态建设工程的实施,全县林地面积迅速扩大,林火发生起数呈上升趋势,加之今年全县境内雨水充沛,林内杂草生长茂盛,林下可燃物成倍增加,火灾隐患加大。进入了秋冬季,风干物燥,山林内可燃物多,野外生产用火活动多,烧荒烧地、乱扔烟头都会引起森林火灾,是山林火灾事故多发期,也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每年因学生进山玩火而引发的火灾事故也占了较大比例,给社会和家庭造成巨大损失。为了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全县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我县森林资源安全,防患于未然,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甘肃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和《渭源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精神,家长必须做大量工作,我们的工作需要您的.合作与大力支持,敬请家长配合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教育和约束自己的学生,并带头做好以下工作:

  一、不在野外乱丢烟头、不在野外烧山驱兽、不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在山中烧纸玩火。

  二、严格火源管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我县以前发生的森林火警、火灾等等,都是人为造成的。因此,希望家长配合学校强化火源管理,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加大监护力度,监督学生节假日、休息日的活动,不准进入山林搞任何形式的野炊,禁止随意携带火种、火具、火药品、易燃易爆物进山,更不得在林区随意用火。一旦发生森林火灾,严禁让学生参加扑火活动。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我们通过采取召开家长会、设置固定宣传牌、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编发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防火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深入普及防火法律法规、火源管理规定和安全避险等知识,让全社会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和“进入林区,防火第一”的护林防火意识,懂得造成森林火灾事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即:谁烧山,谁犯法,谁承担一切后果(民事或刑事)。请家长配合县护林防火办公室,充分发挥您们的作用,在村里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一种重视、理解、支持、参与森林防火工作的良好氛围。

  森林是我们绿色家园的保护伞,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请大家共同拒绝火魔的威胁,远离森林火险,共建生态环境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的美丽渭源!敬请家长继续协助学校做好学生思想工作,提高学生防火安全意识,杜绝学生引发火灾的事故发生!与此同时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用电安全,防盗、防烫伤、防中毒,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火情报警电话:119、110)

森林防火致家长的一封信2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连日来,我县天气持续放晴,山林内可燃物多,森林火灾进入易发期、高发期。“一点星星之火,可毁万亩森林”,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守护绿水青山,防患于未然,我们呼吁您和您的家人自觉做到以下几点: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森林防灭火工作有关规定及县人民政府发布的《禁火令》,在森林防火特防期内,停止一切非法野外用火,包括炼山、烧田土埂、烧稻草秸秆等。

  二、充分认识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性,“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的光荣职责。

  三、严格火源管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以及在野外玩火、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等。进入林区山场生产作业及野外踏青游玩时,不随意用火,禁止在林区内野炊烧烤和吸烟。

  四、凡违反野外用火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发现森林火灾,立即报告所属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或者直接拨打xxxx-xxxxxx森林火警电话,以便及时组织扑救。

  森林防火,关乎我们的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让我们拒绝火魔的威胁,远离森林火险,共建美好家园。

森林防火致家长的一封信3

各位同学及家长:

  你们好!

  现传达大连金普新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大连金普新区社会事业局、大连金普新区农业局文件精神。现在正值春季气温干燥之际,火灾易发、高发,防火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杜绝各类火灾隐患,确保师生及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打造平安和谐新区,为此特致信提醒你们,请家长配合学校一同教育学生并带头做好以下工作:

  一、学校在近期将大力开展森林防火“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即每班出一次森林防火主题班会,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课,写一条森林防火的标语,写一篇森林防火作文,给学生家长写一封森林防火信,让广大师生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懂得造成森林火灾事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在全社会营造一种重视森林防火工作的氛围。

  二、学生和家长要相互学习森林防火相关知识,提高森林防火意识,明确防火的责任和失火应承担的后果。家长要教育好孩子不要野外用火、玩火、玩竹等。学生要劝告家长不得在林旁山边烧荒、焚烧秸秆,在林区吸烟、上坟烧纸,在林内烤火、用火把照明,在林区稻田烧稻草等。

  三、学生、家长要主动监督家人、邻居,特别是弱智者、过路人不能野外用火,发现他人在林区用火、用明火照明、吸烟、生火做饭等,要及时教育和制止,如果制止不了,要及时向当地府部门报告。

  四、近期火灾易发,请家长加大监护力度,严禁学生携带火种、易燃易物品进山(林)游玩,不得在林区内开展任何活动,严禁野炊及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五、全区中小学生应自觉遵守防火规定,发现火情不得擅自扑救,应及时向当地府部门报告,以便及时组织人员扑救。

  六、家长应自觉遵守防火规定和金普新区管委会下发的.《金普新区森林高火险期禁止野外用火通告》,发现火情应及时报告,杜绝老、弱、病、残、孕、幼盲目进入火场进行扑救。

  七、学生及家长第一时间发现火情,要及时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和87701334,详细说明着火地点及位置,以便于森林消防队快速到达火场进行扑救。

  绿水青山呼唤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风调雨顺源于森林与生命相互依存,让我们同心协力,防火护林,为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和谐新区贡献一份力量。

此致

敬礼!

写信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森林防火致家长的一封信4

尊敬的学生以及家长朋友:

  您好!时值秋冬季节,又到了山林火灾事故的多发期和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防患于未然,是每一所学校和每一个家庭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也衷心希望广大家长积极行动起来,和我们一起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贡献力量。

  做好预防森林火灾工作,要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①不带火种进入林区;②不在林区玩火;③不在林区丢弃火种;④不在林区地边放鞭炮;⑤不在林区野炊、烧烤;⑥不参加扑救山火行动。

  同时,我们也向广大家长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1、严格做到“六不”

  ①不在山林中乱丢烟蒂;

  ②不在野外烧荒点火;

  ③不烧田草、秸秆;

  ④不在野外烧火取暖;

  ⑤不在山林中燃放烟花爆竹;

  ⑥不在野外烧烤、做饭。

  2、文明祭祀

  纪念先人要文明祭扫、绿色祭扫,通过献一束鲜花、互联网祭祀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开展祭祀活动,严防发生火灾。

  3、履行好监管责任

  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加强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经常进行预防森林火灾等安全教育。家长和子女要互相监督、互相约束,家长要做好子女的表率。

  4、密切配合学校传授森林防火等相关知识和技能

  不断增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

  5、严禁儿童、学生上山扑火,一旦发现火灾立即报警

  绿水青山和美丽家园需要我们共同呵护,让我们共同努力,自觉地投身到森林防火的工作中,守护好我们共有的绿水青山、建设好我们共有的`美丽家园。

  把好防火关,安全记心间;筑牢防火线,平安乐融融。

  祝您和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幸福!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x月xx日

森林防火致家长的一封信5

尊敬的各位家长:

  现已进入春季森林防火关键期,春季天干物燥,风大,全县林区、野外可燃物数量多,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努力营造社会关注防火、参与防火、支持防火的良好氛围,提高全民防火意识,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特发出致全体家长的一封信,希望家长能共同配合做好以下工作,做好孩子的表率!

  1、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森林防火事关群众生命财产、生态环境安全,要深刻认识到当前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认识到森林防火工作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要切实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务必增强森林防火意识。

  2、率先示范,从我做起。模范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执行”十不准、六不烧”规定,严格管理野外火源。高火险期在防火区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林区内严禁烧荒、烧灰积肥、禁烧秸秆、焚烧垃圾、爆破作业等生产性用火。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炸品进入林区。

  3、正确用火,文明祭礼。树立文明、安全、绿色、环保的祭祀新风尚。倡导居家追思、网络祭祀、书写寄语等文明简约的祭扫方式祭祀。杜绝坟头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吸烟、烧火取暖、野炊及举办篝火活动等非生产性用火。

  4、培养习惯,从小做起。引导孩子从小养成良好的防火意识和安全用火的行为习惯。注意学习掌握火灾自救的基本常识,火情及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直接拨打“12119”森林火警报告电话。遇到火灾时要沉着、冷静,不要慌乱,尽快避险逃生或等待救援,不得自行救火。要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①不带火种进入林区;②不在林区玩火;③不在林区丢弃火种;①不在林区地边放鞭炮;⑤不在林区野炊、烧烤;⑥不参加扑救山火行动,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家长和子女要互相监督、互相约束,家长要做好子女的.表率。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让我们共同努力,自觉地投身到森林防火的工作中,守护好我们共有的绿水青山,建设好我们共有的美丽家园。把好防火关,安全记心间;筑牢防火线,平安乐无边。祝您和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幸福!

森林防火致家长的一封信6

尊敬的家长:

  入春以来,我市持续干旱少雨,气温迅速回升,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为提高学生的防火意识,有效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的生命财产安全,希望家长能够做好以下工作。

  严格遵守森林高火险期内有关规定。每年2月1日至5月10日,为我市的森林高火险期。我区所有山林实行封闭管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进入。

  严格火源管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希望家长配合做好子女的监管工作,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责任。经常性的对学生进行森林防火教育,加大监护力度,监督学生节假日、休息日的活动,不准搞任何形式的野炊,不准带火种进入山林游玩。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家长和子女要互相督导、互相约束,家长能做好子女的表率。希望家长同志节日期间能够文明祭祖,不带火种进山,更不要违规用火。

  珍惜生命,关注未成年人安全防护。希望各位家长积极配合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充分发挥学生义务宣传员的作用,在全区营造一种重视森林防火工作的氛围。同时注意教育学生不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

  让我们共同做好学生思想工作,树立文明用火意识,紧绷森林防火这根弦,积极宣传、积极行动,杜绝火灾的发生,切实保护我区森林资源安全!

  XXX

  20xx年XX月XX日

森林防火致家长的一封信7

尊敬的学生家长您好:

  春季风干物燥,易引发森林草原大火,为进一步提高全民防火意识,特向广大学生家长们发出倡议:

  清明节期间处于森林防火期内,民间有上坟烧纸祭祀的习俗,因此成为森林火灾的'高发期,每年因学生进山玩火而引发的火灾事故也占了很大比例,给社会和个人造成巨大损失,为切实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防患于未然,望家长配合学校做好以下工作:

  严禁明火祭奠、燃香、燃放孔明灯、燃放烟花爆竹。

  严禁野外吸烟、野炊、焚烧田埂、麦茬、杂草、树叶等可燃物,严禁将有明火的剩余燃烧物倾倒在野外。

  防火戒严期限:3月15日—6月15日,为春季森林草原防火戒严期;9月15日—11月15日,为秋季森林草原防火戒严期。

  在森林草原防火戒严期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应当加强对被监护人员的管理。因监护不到位造成火灾的依法追究监护人责任。

  违反上述戒严令者,依照《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__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的处罚:对造成森林草原火灾的,依法赔偿森林草原损失、承担扑救火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要及时向县防火指挥部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应无条件为报警提供便利,禁止谎报、乱报森林草原火情。火警报警电话:119。

  在此请各位家长、同学紧密配合,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用文明行动,确保我县来之不易的生态建设成果!

森林防火致家长的一封信8

尊敬的家长:

  您好!

  “一点星星火,可毁万顷林”。森林是人类生存环境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安全教育工作,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特致信各位家长,恳请您与我们一道,警钟长鸣,筑牢防线,提高责任意识,安全意识,教育管理好家人及子女,做好以下工作:

  1、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应教育孩子不上山玩火,不在野外点火,发现火情要及时报警,12119是森林防火警报电话。一旦因孩子玩火引起森林火灾,家长必须承担监护人的责任。

  2、严禁动员和组织学生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对自发性扑救森林火灾的学生,要及时给以劝阻,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人身伤亡事故。

  3、家长自己并教育好孩子严禁进入林区和林边缘玩火、烧烤、燃放烟花爆竹、林田交错地带焚烧杂草、秸秆、垃圾等物品。

  4、清明节期间上坟扫墓祭祀祭祖要提倡用植树、献鲜花、花篮等文明方式。严禁烧香烧纸、燃放鞭炮、点香烛、吸烟、野炊等易发森林火灾的野外用火和乱砍伐林木的行为。

  5、加强家庭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及时关闭煤气,注意更换电气线路,规范、正确使用电器、灶具。

  各位家长,为了您的孩子、您的家庭,为了社会的和谐安定,我们需要您的全力配合!让我们家校携手,共同守护美丽家园、杜绝森林火灾,共建和谐美好生活。

xxx

  20xx年xx月xx日

森林防火致家长的一封信9

各位家长:

  您好!清明节是我国传统节日,是缅怀逝者、悼念先人、纪念祖先的重要传统节日。根据市教育局规定的放假期间,希望您在假期里监护好孩子,并做到以下几点:

  一、清明节注意事项

  1、利用清明节这个传统节日,尽可能带孩子去瞻仰先贤,接受优秀传统教育;积极倡导用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先祖寄托哀思。

  2、清明节期间,来往车辆剧增,要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3、请督促孩子合理安排学习时间,按时完成作业,并读一些有益的课外书,确保学习的有效性。

  二、森林消防要求

  森林火灾是森林的大敌,突发性强、蔓延速度快、破坏性大,全世界每年森林消耗中的80%源自森林火灾。做好森林消防工作,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1、3月26日至4月4日为森林消防禁火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上坟烧纸钱、点香蜡烛、烧坟草,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2、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应及时向永丰镇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值班室报告(电话:85185620)。中小学生和其他未成年人不要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3、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林区野外用火的(包括玩火、野炊、烧纸、放鞭炮、吸烟等非生产性用火或者炼山、爆破、烧灰、烧田坎草等生产性用火),未引起森林火灾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4、对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30亩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60亩以上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清明节期间也是森林火灾集中高发时段,我们特别告知您在祭扫时注意火烛,避免不必要的意外发生。请教育您的孩子禁止野外玩火,如发现火灾及时拨打“119”,但不能参与救火。

森林防火致家长的一封信10

各位家长:

  随着天气变暖,我市进入森林火灾的高危时期,为有效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培养我们的防火意识,请家长们配合学校做好以下工作:

  1、森林防火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生态环境安全,各个家庭要提高对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配合学校做好孩子的森林防火教育工作。

  2、严格火源管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希望家长们配合学校强化火源管理,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加大监护力度,监督孩子节假日、休息日的活动,不准搞任何形式的野炊,不准带火种进入山林游玩。万一发生森林火灾,严禁让孩子参加扑火活动。

  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我区各学校利用宣传栏、板报等各种宣传媒体,通过主题班队会等形式,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师生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希望家长们配合学校进行森林防火宣传,进入林区不带火种,更不能吸烟。在清明节祭祖扫墓时,不焚烧香烛、纸钱,不燃放烟花、鞭炮,确保不出现火情。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让我们共同增强防火意识,提高森林防火的自觉性,在全社会营造一种重视森林防火工作的氛围。

  最后,感谢您的支持,相信有了所有人共同的努力,我们的家园山更绿,水更清、景更美。

森林防火致家长的一封信11

尊敬的家长同志:

  你们好!

  进入春季,随着气温的回升,很多人外出踏青,农忙耕种等活动增多。提醒各位“防火工作,重于泰山”。为了提高学生的防火意识,有效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希望家长能够与学校配合做到以下几点:

  一、作为家长,各位要深刻认识到当前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认识到森林防火工作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

  二、希望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对学生的监管工作,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义务和责任。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森林防火教育,严禁学生带火种进山玩耍,严禁学生野外用火和野炊,让学生知道每年12月至下一年5月底为森林防火期,杜绝学生带火种进山林造成森林火灾。尤其要注意教育学生不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我校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微信群等各种宣传媒体,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让全体学生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懂得造成森林火灾事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家长和子女要互相监督、互相约束,家长能做好子女的表率。清明节期间,希望家长同志能够文明祭祀,不带火种进山,更不违规用火。

  四、希望各位家长积极配合学校的工作,充分发挥学生义务防火宣传员的.作用,在村里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一种重视森林防火工作的氛围。

  森林是我们绿色家园的保护伞,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请大家共同拒绝火魔的威胁,远离森林火险,共建和谐生态环境!

  敬请家长同志继续协助学校做好学生思想工作,提高学生防火安全意识,杜绝学生引发火灾的事故发生!与此同时提醒学生注意疫情防控、交通安全、用电安全,防盗、防烫伤、防食物中毒,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

森林防火致家长的一封信12

尊敬的家长朋友:

  清明和“五一”劳动节将至,利用假期,进入林区上坟祭扫、休闲、赏花采摘人员将大量增加,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加大,森林火灾隐患增多,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今年3月28日是“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特发出致全体家长的一封信,希望家长能共同配合做好以下工作,做好孩子的表率!

  一、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森林防灭火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生态安全,要深刻认识到当前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切实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务必增强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履行好森林防火责任和义务。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要从维护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高度出发,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二、率先示范,从我做起

  以身作则做好孩子的`森林防火教育,禁止在森林、林地和城市绿地焚烧或者抛撒丧葬祭奠物品,严格遵守进入林区不携带火种,不在野外烧烤和野外玩火、用火,不在林区中乱丢烟蒂、火种等规定;加强对孩子出行的管理,尤其亲子出游时,要特别注意对火源的监管,支持并协助孩子做好森林防火劝导,重点教育孩子做到“五不”:一是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二是不在野外烧荒点火取暖;三是不乱烧田草、秸秆、枯叶枯木、纸屑、垃圾;四是不在山林及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五是不在野外明火烧烤、野炊。

  三、培养习惯,从小做起

  引导孩子从小养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意识和安全用火的行为习惯。注意学习掌握森林火灾自救的基本常识,发现火情及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直接拨打“12119”森林火警报警电话。遇到火灾时要沉着、冷静,不要慌乱,尽快避险逃生或等待救援,不得自行救火。

  森林防火,关乎你我。森林是人类生存的绿色屏障,具有经济、社会、生态三大效益,人们的日常生活和生产都与森林资源息息相关。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远离森林火险,共建和谐生态环境!请家长们积极协助学校做好学生思想工作,提高学生防火安全意识,杜绝学生引发火灾的事故发生!与此同时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用电安全,防盗、防烫伤、防食物中毒,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

  衷心祝愿家长和孩子们平安、健康、快乐!

森林防火致家长的一封信13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xx镇青山绿水,是我们美丽的家园。时值秋季,天干物燥,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迫在眉睫。学校依据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相关文件和xx镇政府、教体局要求,特向各位家长发出如下倡议:

  1、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主动配合学校,加强对自己儿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要从维护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高度出发,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主要内容,不停强化自己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2、禁止儿女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上学;禁止儿女在野外烧烤。对主要时段,家长要加强对孩子出行的管理,尤其外出带孩子从事上坟、游玩等活动,要尤其注意对火源的监管,禁止未成年人利用火种焚烧枯枝败叶、荒草、田埂等违章用火行为。

  3、如发生森林火灾,果断阻止未成年人参加扑火救火工作。

  4、外出务工人员,要从关心、爱惜自己儿女的角度,落实好自己儿女的暂时监护人,可经过电话、写信等多个形式,督促儿女遵守森林安全防火法规。

  5、各位家长作为监护人,有教育管理好自己儿女的责任。凡因教育或监管不力,造成未成年人玩火引发(森林)火灾的',其监护人必需依法赔偿损失和负担对应的法律责任。

  6、家长和亲友在林区或山边不做随意点烧田埂草或烧灰积肥、上坟烧纸等错误和不文明的用火行为。

  7、注意学习掌握火灾自救的基础常识,发觉火情及火灾隐患要立即汇报,直接拨“12119”森林火警报警电话。碰到火灾时要沉着、冷静,不要慌乱,立即避险逃生或等候救援,不得自行救火。

  各位家长朋友,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请严格遵守《禁火令》,自觉接受安全教育,树立牢固的防火意识,保我家乡四季常青、四季平安。

  最后,祝各位家长朋友生活愉快、家庭幸福!

森林防火致家长的一封信14

尊敬的家长:

  您好!

  近期,秋高气爽,是郊外秋游的高峰期;秋冬季节,风干物燥,更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期。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是每一所学校和每一个家庭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保护好美丽森林,我们衷心希望广大家长积极行动起来,和我们一起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贡献力量,特发出森林防火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提出如下建议:

  1、履行好监管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加强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经常进行不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在林区玩火、不在林区丢弃火种、不在林区地边放鞭炮、不在林区野炊、烧烤、不参加扑救山火行动等安全教育。

  2、严格做到“十不”:

  ①不烧荒、不烧田草、秸秆;

  ②不在森林防火区点香烛、烧纸钱、放鞭炮、不进行煨火土灰、烧制木炭、焚烧农作物废弃物料;

  ③不在在林区吸烟;

  ④不在林区炼山、点火清表;

  ⑤不在林区生火野炊、烧烤、烧火取暖;

  ⑥不在在林区烧马蜂窝、熏蛇鼠、烧火驱兽;

  ⑦不擅自进入林区进行挖掘、运输、爆破等生产作业;

  3、文明祭祀。纪念先人要文明祭扫、绿色祭扫,通过献一束鲜花、互联网祭祀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开展祭祀活动,严防发生森林火灾。

  4、学习防火基本常识。学生、家长要相互学习、交流,加强对森林防火的认识,明确防火的责任和失火应承担的后果,不断增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不独自一人参加扑火,不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未成年人上山扑火,一旦发现森林火灾立即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19报警。

  让我们行动起来,共同做好护林防火工作,守护好我们共有的绿水青山、建设好我们共有的美丽家园。

森林防火致家长的一封信15

各位家长、各位同学:

  你们好!

  每年的春季与冬季,空气干燥、植被干枯,是火灾事故易发期。3月1日进入森林高火险期以来,全州各地森林火情出现多发、频发的态势。针对当前大理市气候特点,4月5日清明节又即将来临,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日益严峻。为了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建设绿色的家园,特致信提醒你们,共同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1、森林、草原防火人人有责。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要从维护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高度出发,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自己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2、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上学;严禁在野外烧烤。对重要时段(如冬至、元旦、春节、清明等),家长要加强对孩子出行的管理,尤其外出带孩子从事上坟、游玩等活动,要特别注意对火源的监管,严禁未成年人利用火种燃放鞭炮、烟花、焚烧荒草等违章用火行为。

  3、如发生森林火灾,坚决制止未成年人参与扑火救火工作。

  4、外出务工人员,要从关心、爱护子女的角度,落实好子女的临时监护人,可通过电话、微信、写信等多种形式,加强子女森林防火安全教育,督促子女遵守森林防火法规。

  5、各位家长作为监护人,有教育管理好子女的`责任。凡因教育或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玩火引起(森林)火灾的,其监护人必须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在林区或山边不做随意点烧田埂草或烧灰积肥、上坟烧纸等错误和不文明的用火行为。

  森林和草原是我们绿色家园的保护伞,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请大家共同拒绝火魔的威胁,远离森林火险,共建生态环境!敬请家长协助学校做好学生安全工作,提高学生防火安全意识。同时提醒和教育学生注意交通安全、用电安全,防盗、防食物中毒、防溺水事件、防意外伤害,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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