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一封信精选15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信吧,书信是一种应用文体,是人们普遍使用的一种交际工具。相信写信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一封信,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一封信1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
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20xx年的“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是“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孩子是我们的未来、明天的希望。确保他们的人身安全,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是我们的共同责任。让我们一如既往地共同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希望家长配合学校教育孩子切实做好以下几点:
1、教育孩子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穿越马路和遇路口,要走人行横道线,特别注意过往车辆,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在有过街天桥和过街地道的路段,应自觉走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应先左右观察,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以穿越马路。
2、不要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护栏和隔离墩,不要在道路上相互追逐、打闹、嬉戏,不要边走边看书报或手机。
3、教育孩子要遵守交通规则,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做到“绿灯行,红灯停”。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在雾、雨、雪天,最好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以便于机动车司机尽早发现目标,提前采取安全措施。
4、年龄在12周岁以下不得骑自行车上公路,16周岁以下不得骑电动车上公路,更不能骑摩托车上下学。
12周岁以上人员骑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骑行,骑车要集中注意力,不骑车带人,不得两个或两个以上并排骑车、勾肩搭背或赛车,不闯红灯,不走快车道,不在路途中打电话、玩手机等,不攀附其他车辆,远离大型车辆转弯时内侧区域。
5、无论是坐公共汽车还是其他车辆,不可在车厢内跑来跑去,上下车时要注意等车停稳后再上下。下车时,一定要“左顾右盼”做好观察,防止旁边有车辆驶过。汽车行驶时,不要将头、手臂伸出窗外。乘坐小车的儿童,一定要系好安全带。同时注意戴口罩,做好疫情防控。不让孩子乘坐无牌无照无证机动车辆,不乘坐三轮车、老旧报废车等不安全的车辆。
6、教育孩子放学后按时回家,上学、放学路上,不要到水面冰面玩耍,预防冬季玩水滑冰溺水。
7、家长要及时关注孩子行踪,以避免孩子在外逗留进网吧、游戏厅等娱乐场所或遭遇(参与)勒索、欺凌和暴力事件。
8、冬季天气寒冷,有时还会有大雪、冰冻、大雾等恶劣天气,上学不要太匆忙,教育孩子早睡早起早出门,避免孩子因时间紧张,担心迟到加速奔跑而造成交通事故。
9、如遇冰雪雾霾等恶劣天气时,请家长尽量护送孩子上放学,天气寒冷,户外有时因衣帽、围巾、头盔等遮挡视线,因此,无论骑车还是行走,要注意躲避车辆。
寒冷已至,交通安全对孩子上放学非常重要,请家长与学校一起为孩子们保驾护航,加强防范,远离交通安全事故,健康成长。
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一封信2
尊敬的家长:
您们好!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孩子和家庭的幸福。据权威机构的统计,我国每年交通事故死亡8万人,每月死亡6700人,每天死亡220人。当前242省道、402省道正在修建中,道路危险系数进一步增加。为了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让安全能与您的孩子同行,我们恳请得到您的支持与配合,联手筑起学生交通安全的长城,建立起社会、学校、家庭安全网络体系,确保您的孩子健康成长,为此学校向你们倡议:
1.配合学校、老师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严格把控学生上下学时间,按时接送;上学、放学及平时外出活动不在马路上游玩、嬉戏,不扒乘行驶中的车辆;走路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不要边走边看书或追逐打闹;横过公路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2.要规范自己的`交通行为,以自身的一言一行引导子女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增强交通安全观念,培养文明交通意识。严格遵守学校接送车辆停放管理制度,服从学校值班人员管理,不违规、越线停车,确保门口畅通;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的规定:坚决制止、监督、提醒孩子上下学不骑电动车、自行车;路途较远的孩子您应按时安全接送;学校附近的学生提倡步行上学。
4.为了您孩子的安全,严禁自己及孩子乘坐无牌照、车况差、报废车辆、无保险、超员车辆、货运车、摩托车、机动三轮车、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
尊敬的家长,孩子的安全是您和我们最大的牵挂,交通安全关系到孩子的一生,也维系着您一家的幸福。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为孩子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
此致
致敬!
xxx
20xx年xx月xx日
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一封信3
尊敬的家长: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关心、爱护他们使其健康成长是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职责。为了孩子的安全,根据我校实际,现就学生交通安全提出以下建议,希望家长对子女进行安全教育,并确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职责。
一、进行交通安全专项教育
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让他们掌握交通安全自我防范常识,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二、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
上学、放学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不做“低头族”、不闯红灯、不逆向行走、不穿越护栏、不乘黑车、不抢道;不在道路上追逐打闹、嬉戏玩耍;过马路走人行横道或天桥,一慢、二看、三通过。
三、教育孩子安全乘车
拒绝乘坐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搭乘公交车时,要自觉排队有序上车;乘车时不要将身体探出车外,不要向车外抛掷物品;要从车的右侧车门上下车,下车前先观察外面交通情况并确认安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四、教育孩子安全骑车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不得驾驶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电动车、滑板车等上路;保证孩子骑乘车辆安全性能良好,铃、闸、锁齐全;提醒孩子骑车自觉靠右走非机动车道,并注意避让机动车和行人;骑车转弯时应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不在道路上乱穿乱行、追逐竞赛、骑“英雄车”,确保自身安全。
五、做文明谦和的家长
家长要帮助孩子树立生命至上的安全观,做文明出行的典范。骑车要佩戴头盔,驾车上路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各行其道, 主动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接送学生时要自觉将车辆停放在道路临时停车位,不要占道乱停,妨碍道路正常通行。
六、特别提醒:
1、骑自行车到校的学生请将车辆有序停放在划线区域内,摆放整齐。
2、乘坐私家车或电动车到校的学生,请家长在南门黄线区即停即走。
3、乘公交车、坐地铁,步行到校的学生,请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上下车注意安全。
亲爱的家长朋友,安全无小事,让我们携起手来,全力合作,让孩子们远离交通事故伤害,共同为他们创造安全幸福的成长环境。衷心祝愿您的孩子健康成长,您的家庭安康幸福!
写信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一封信4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安全无小事,众多的交通事故告诉我们,一个小小的疏忽或大意往往会铸成大错,遗恨终生。教育孩子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确保出行安全,是每一位学生家长应尽的职责。为了孩子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衷心希望您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和监护,积极配合我们做好相关工作:
一、教育孩子学习、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禁止孩子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骑电动自行车、未满18周岁骑摩托车。
二、乘坐摩托车要自觉戴好安全头盔,乘坐汽车要戴好安全带;走路或骑自行车按道通行,不随意行走机动车道、摩托车道,要远离大型车辆。
三、自觉服从学校的交通安全教育,服从交警指挥,严格遵守各类交通法律法规。
四、禁止将摩托车等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未成年人驾驶,违者将由公安交警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二千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所有人的.驾驶证。
五、严禁孩子参与飙车!违者将由公安交警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孩子的安全是我们最大的牵挂,您的一次放任、一次纵容,可能对孩子造成难以预计的伤害;您的一声叮咛、一句提醒,将对孩子的安全起到很大的保护作用;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共同守护孩子健康成长。
祝您合家平安,幸福吉祥!
写信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一封信5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
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学生的交通安全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广大家长非常牵挂,12月2日晚我们共同观看了交通安全直播讲座:“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本次讲座目的在于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开学以来,看到电动自行车成为许多家长短途出行和接送学生的首要交通工具。但有部分电动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未佩戴安全头盔。更有甚至一辆电动车搭载两三个孩子情况。这种无视交通规则现象,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为了您和家人出行平安,为此,我们郑重倡议:
1、家长骑电动自行车接送学生时,做到“戴头盔、靠右行、限2人、不盲目横穿马路”。电动自行车限载一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2、杜绝危险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严禁酒后驾乘、逆行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3、佩戴安全头盔。以身作则,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和乘坐人员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系好固定卡扣。
4、倡导文明礼让。横穿马路时,请下车推行,并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5、远离大货车。驾驶电动车切勿靠近正在转弯的大货车,避免因大货车侧翻带来的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6、不满16周岁禁止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满12岁禁骑自行车上路。
7、交管部门多次发出提醒,三轮车不要主动搭载人员,广大群众也不要乘坐,以免发生危险,出行安全无法得到保障。
8、知法守法,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避免交通意外伤害。
生命只有一次,为了您的家人、孩子,更为了您自身安全,请家长们朋友接送孩子时不乘坐三无车辆,在驾驶电动自行车接送孩子时,一定要给自己和孩子戴好安全头盔,“系”住安全!
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一封信6
尊敬的学生家长: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市的机动车和驾驶员数量急剧增加,现有的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管理设施跟不上日新月异的交通形势要求,给我市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带来了较大的压力。学生们每日往返于家庭与学校之间,交通方式有步行、骑自行车、乘搭摩托车、汽车等,由于年龄、判断力、行为支配力和不抗力等诸多原因,使中小学生极易成为交通事故的受害者。据交警部门统计,去年仅东升范围就发生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23宗、16余人受伤,这些血和泪的教训应当引起各位家长的高度重视和深思。
寒假节将到来,学生暂时离开老师的教育和指导回到您的身边,您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对他们的人身安全和管教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为使他们从小就接受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保障自身安全。希望您言传身教,在驾车外出、上班或接送孩子途中,一定要时时处处以身作则,带头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用自己的行为影响和引导孩子形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并教育孩子出门要注意交通安全。在此,特向各位家长提以下几点建议:
一、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养子女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同时坚持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并做到:驾驶两轮摩托车配戴质量较好的安全头盔,并系扣牢固,且不能超载(按照交通法律法规的要求只能在摩托车后座位置搭载一人)。驾驶汽车要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不酒后驾车,不超速行驶。驾车时应当文明礼让,安全行驶等。
二、要积极督促教育子女,步行时要在人行道内行走。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并注意观察两边来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过。不要冲红灯。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教育子女驾驶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不要在机动车道内左穿右插、竞技行驶。
三、不让未满12岁的子女在马路上骑自行车。不让未满16周岁的孩子驾骑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不要让18周岁以下的孩子骑摩托车上路,坚决杜绝无证驾驶机动车。
四、密切与学校、教师联系,如果发现自己子女有违反交通法规的,要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配合学校、交警对其加强管教。
只有从自身做起,人人遵章守法,您和孩子以及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才会得到充分保障,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从小培养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整体素质,确保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东升交警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祝:家庭幸福、出入平安!
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一封信7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们好!
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活动的主题是“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是希望的花朵,孩子的健康平安是家长和社会的`共同期待。随着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道路交通不断发展,车辆的急剧增长标志着我国已进入“汽车社会”。但是,交通飞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交通安全形势的日益严峻,各类交通违法屡禁不止,各类涉及学生交通事故屡屡发生,严重危害了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加之冬季又是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多发季节,也是交通安全事故的多发期,为了扎实开展好122交通安全日活动,为了切实加强学生在上放学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为了您的孩子能够高兴上学,平安回家,远离交通事故伤害,我们实验小学特向家长及同学们发出如下倡议:
1、安全走路
教育学生走路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要靠右侧路边行走;不要在马路上结队并行;横穿马路时应走斑马线,并遵守信号灯指示;在没有过街设施的地方应左右观察,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进入路口前应先观察,横穿马路时不要急停急走。
2、安全骑车
教育学生未满12岁不能骑自行车,未满16岁不能骑电动车;不要在开放道路上学习骑车;骑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或靠右侧路边行驶;不闯入机动车道,不逆向行驶,不双手离车把;不要骑车载人,不要骑车并行。
3、安全乘车
教育学生待车辆停稳后有序上下车;不要将身体部份伸出车窗外;不乘坐超员、无牌无证车辆,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不乘坐报废、拼装车辆;不搭乘非法营运的电动车、摩托车;不搭乘不具备上公共道路行驶资格的四轮电瓶车。
4、安全提示
出门时请叮嘱孩子:走路要各行其道,不要争先恐后互相追逐;走路时不要看书,不要使用耳机听音乐;不要在马路上游戏或使用滑行工具;不要在上学放学途中长时间逗留。
5、安全托付
不要将孩子托付给未办理校车资质的车辆接送;不要承包或租赁无安全保障车辆接送孩子;孩子的交通出行方式应通报学校或老师,以便日常监管。
6、安全表率
家长模范带头遵守交通法规,做好孩子的表率,和孩子一起出行时,共同抵制闯红灯、驾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过街不走人行横道、强行超车超速行驶等交通陋习和危险驾驶行为。有私家车的家长应该为孩子配备儿童安全座椅,并从小养成系好安全带的习惯。
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做文明人、走文明路、开文明车,为孩子们创造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最后祝各位家长生活幸福美满!祝小朋友们学习进步!平安快乐!
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一封信8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已成为学校、家长及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请大家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在此向大家发出以下倡议:
未满12周岁严禁骑自行车上路行驶;家长骑乘电动自行车、共享、电单车等要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要系好安全带。不超员、不追逐竞驶、不逆向、各行其道。
家长要以身作则,严守交通法律法规,给孩子们树立榜样。同时,教育监护到位,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养其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不能为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共享电单车、摩托车提供便利;不能为未成年人购买相关车辆或放任其上道路骑行;不能用手机扫码支付共享电单车让未成年人骑行。不骄不纵,守护有责。
年龄小、活泼好动、好奇心强是孩子们的特点,在交通参与中存在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高的问题。特别是电动车自重大、速度快、稳定性和刹车性能较差,一旦遇紧急情况,未成年人会出现处置不当的情况,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因此,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共享单车的行为既违法又危险。希望同学们检视自身,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知危险会避险,安全出行。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如果发现未成年人未按年龄骑行自行车、电动车、共享电单车上道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要积极劝导和指正,帮助他们形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学校严禁未成年学生驾驶电动车、共享电单车、摩托车,对违反规定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关处分。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护航学生平安快乐成长。
要做到:
1、认真学习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把交通安全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增强孩子的交通安全防护能力。
2、要时刻教育孩子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使其明确这些车辆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发现有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要及时向交通部门或学校老师举报。
3、家长们在驾车接送学生时要注意遵守交通法规,注意行车安全,提高规避交通意外事故的风险意识。
4、要教育孩子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5、教育孩子横过车道,须走人行横道,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
6、教育孩子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道的护栏;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7、乘坐公交车时,提醒孩子要站队乘车,有序下车。不在车上大声喧哗,打闹,吃零食乱扔垃圾等。
写在最后: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无论任何时候我们都要将安全放在首位。让学生远离交通事故,健康快乐成长,是我们共同的心愿。请家长和同学们务必仔细阅读,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并牢记于心。
保护学生交通安全,是我们共同的心愿,也是我们共同的责任。感谢您对学校工作的大力支持,也欢迎您对学校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一封信9
广大学生家长:
20xx年春季开学在即,为做好全县广大学生交通安全工作,确保上放学期间不发生严重交通拥堵,预防和减少涉及学生安全的交通事故发生,为大家创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结合盐山实际,特致信如下:
一、接学生时,要提前把车辆调好头顺向停放,车头向回家方向,严禁接上学生调头。有停车泊位的,要停车入位,没有停车泊位的,要依次停放规范。非机动车要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区域,严禁占路停放;
二、送学生时,要顺向走,别调头,做到即停(有志愿者看护孩子下车)即走,减少因调头造成的拥堵;
三、所有接送学生的车辆,非机动车(二、三轮电动车),一律不能停放在机动车道上,电动四轮车按机动车要求,要停车入位;
四、由家长组成的志愿者服务队要配合好执勤交警的工作,听从交警的'指挥,站在马路人行横道两侧,负责接领护送学生安全过马路;
五、广大家长要遵守安全法律法规,听从交警指挥、疏导,配合志愿者工作,对乱停乱放、随意调头以及拒不配合工作,造成交通堵塞和秩序混乱的,不管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驾驶人,交警将依法进行处罚,处罚情况随时通报给学校,反馈给班主任老师,情节恶劣的将公开曝光。
六、家长应按照学校错时放学的时间要求到达学校,不可提前到校等候,以免造成校园门口拥堵;
七、告知学生不要乘坐没有安全保障的车辆。
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一封信10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随着汽车、电瓶自动车数量的迅猛增加,交通事故日趋增多,涉及学生的伤亡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害。小学生由于年龄小,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法制意识、自我防卫意识以及对紧急情况的处置能力严重欠缺,极易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在此,我们向全体学生家长发出倡议,衷心希望各位家长在关心孩子身心健康的.同时,更要关心孩子的交通安全,培养文明交通意识、掌握交通安全知识,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承担好监护人的责任,提高自身和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具体做到:
一、要对孩子言传身教,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为孩子做好表率。在驾车外出、上班或接送孩子途中,要时刻以身作则,用自己的行为影响和引导孩子形成良好的交通习惯。驾驶电动车及摩托车必须带好安全帽,未满12周岁的孩子不得坐在摩托车后座;非机动车不得驶入机动车道,不逆行、不猛拐,不闯红灯。家中有老人接送孩子的,更要提醒老人注意上述事项,确保交通安全。
二、教育孩子养成走人行道的好习惯,在没有人行道的情况下要注意靠路右边排成纵队行走。
横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需注意来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三、未满12周岁的孩子禁止在马路上骑自行车。
四、学生的交通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各位学生家长,在您的日常出行途中,遇到中小学生横过马路时请主动避让,发现学生在道路上追逐嬉戏等危险行为时要及时劝阻。通过大家的努力,为您和他人的孩子共同撑起一把交通安全的保护伞。
“望子成龙把书读,孩子平安才是福。”各位学生家长,孩子们的健康安全成长,是我们共同的责任,是我们共同的目标,让我们共同携手,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工作,为他们的出行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
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一封信11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任何意外都会给学生、家庭带来深深的伤害。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道路上的车辆日渐增多,驾驶车辆的'新手与日俱增,交通安全形势相当严峻,全国各地的交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据统计,交通安全事故是造成学生意外伤亡的第二号杀手。针对这些情况,学校非常重视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经常利用各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仍有部分学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安全知识缺乏,在出行时不遵守交通规则或在乘车难的情况下贪图便利而搭乘违规违法运营车辆,以致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为了进一步强化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消除隐患,杜绝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做到交通安全警钟常鸣,希望各位家长能积极配合并要求您的孩子做到以下几点:
1、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积极维护交通秩序。无论自身出行或带孩子一同出行,都要做到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给孩子树立榜样。
2、教育孩子必须做到拒乘超速车、超载车、拼装车、农用车、三轮车、司机酒后驾驶车、无牌无证等车辆。
3、教育孩子在路上做到红灯停,绿灯行,走路靠右边。不着急,不猛跑,过马路要一站二看三通过。经常提醒您的孩子,走路时精神要集中,密切注意来往车辆动向。不要在马路上打闹、嬉戏或追逐,不在马路上玩摇摆车、溜冰等,以免出现危险。
4、十二岁以下学生不允许骑自行车上路,如路途过远,家长要采取合适办法接送,不要因图方便让学生搭乘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十二岁以上学生需骑车上学的,家长要教育学生骑车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不抢道,不逆行,不带人,不大撒把,不扶身并行或曲折竞驶等。要定期对自行车检修,避免因刹车失灵等原因引发事故。
5、接送孩子的家长,请您遵守交通规则接送学生,不要把自己接送学生的车辆停在校门口或横七竖八的放到路上,以免造成交通堵塞和交通事故。
家长同志,为了孩子的人身安全和美好明天,请您做好密切配合。谢谢合作!
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一封信12
广大学生家长:
11月14日6时许,山西省长治市黎城县白龙汽车运输公司驾驶人李孝波驾驶晋D13513号大货车,行至沁源县境内222省道118公里加206米处,因疲劳驾驶导致车辆失控,冲入正在公路上出早操的沁源二中学生队伍中,造成21人死亡(学生20人、教师1人),16人受伤。
为确保学生交通安全,杜绝类似事故发生,希望家长们自觉配合我们,并通过您的`言传身教影响、教育您的孩子要注意交通安全,请自觉做到以下几点:
1、对学龄前儿童加强监护,不要让其在道路上独自行走。
2、在马路上行走时,一定要走在人行道内;没有人行道的地方要靠路边行走;横过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斑马线)。
3、驾乘二轮摩托车时,要戴安全头盔,并系好安全扣带;前座不能载人,后座只能附载满12岁的儿童;乘坐人只能正面骑坐,不能侧坐或反坐。驾驶摩托车时不要边骑边接打手机或停在路中接打手机,不要争道抢行或突然掉头,要尽量避免急刹或急转弯,尤其在雨雪雾天气或陡坡、弯道。
4、驾驶和乘坐小型汽车时,不仅自己要系上安全带,还要让孩子系上安全带;车辆在行驶当中,不能把头、手和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出窗外。
5、骑自行车时,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抢行、不逆行、不带人,要定期对自行车进行检修,避免因车闸失灵等原因而引发交通事故;切忌把自行车交给未满12岁的孩子骑行。
6、教育你的孩子骑车时不要双手离把、扶身并行或曲折竞驶等。
7、经常提醒你的孩子不要在马路上打闹、嬉戏或追逐,不要翻越道路隔离护栏或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
8、带孩子外出时,不能乘坐拖拉机、农用三轮车和四轮车,更不要乘坐无牌、无证或超载车辆。
祝你的孩子健康成长!
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一封信13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您好!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经济的日益发展,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学生入校、离校安全成了学生、家庭以及社会高度重视的问题。在此,我们向全体学生家长公开致信,衷心希望大家在关心孩子健康成长的`同时,能够加强孩子交通安全方面的教育,培养孩子文明的交通意识,掌握交通安全知识,提高自身和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为确保孩子交通安全,让我们遵守交通法规,从我做起,积极维护交通秩序,讲究文明,注意安全,做孩子的好榜样。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注意以下事项:
1、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把交通安全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增强孩子的交通安全防护能力。
2、无论您是自驾、乘坐公交车、骑电动车或步行接送孩子,都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规定,增强规范停车意识、文明礼让意识、树立红绿灯意识、斑马线意识、各行其道意识等。
3、对孩子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养孩子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过马路时,要走斑马线,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做到红灯停、绿灯行,不闯红灯不抢走。
4、在接送孩子途中,请履行好监护职责,确保孩子安全。教育孩子不在马路上嬉戏、追逐打闹,遵守交通规则。
5、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和学校开展的各项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向不文明交通行为告别,争做交通安全的宣传员、示范员。
让我们携起手来,为了社会的安定,为了孩子的未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孩子的安全多一点教育,多一份关注,让孩子们健康快乐,让每个家庭美满幸福!
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一封信14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孩子们的交通安全和健康成长关系着亿万家庭的幸福。近年来,随着道路上的车辆增多,交通状况日趋复杂,加之有些学生和家长安全意识淡薄,认为安全教育是小题大做,存在严重的侥幸心理,不遵守交通规则,任意横穿马路等现象严重,引发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为了进一步增强学生及家长安全防范意识,消除隐患,杜绝各类道路交通伤亡事故。临洮交警向广大学生家长发出如下倡议:
一、家长(尤其是爷爷、奶奶)作为学生上下学途中安全的法定监护人,请您一定要尽到您的监护责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规范自己的交通行为,教育孩子学习、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以自己一言一行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增强交通安全观念,培养文明交通意识。
二、教育孩子不搭乘“三无”车辆,不乘坐超载、车况不好、酒驾车辆;不乘坐未注册登记的机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报废车辆。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禁止骑自行车上路行驶;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禁止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为了孩子们的安全,请家长们做好监管工作,切忌抱有侥幸心理。
三、教育孩子要乘坐车况好、牌照齐全的车辆。严禁乘坐无牌照、无保险、车况差、超员、报废车辆;严禁乘坐货运车、摩托车、机动三轮车、农用车等非营运车辆。乘坐校车或公交车时不要将身体探出车外,不要向车外抛掷物品,并一定要从车右侧门上下,下车后不要突然横穿马路。
四、上学、放学期间,私家车接送幼儿和学生出行增多,安全带是生命带!请您和孩子系好安全带。同时为孩子选用适合其年龄、体重的儿童安全座椅,13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禁止坐在前排副驾驶位置。
五、教育孩子不要边走路边看书或追逐打闹。横穿马路要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要注意来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通过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要走人行横道并服从交警和信号灯的指挥,不得闯红灯。不要在马路上游玩、嬉戏,到了路口要“一停、二看、三通过”。
六、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行人翻越道路护栏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行人应该负全部责任。
七、家长带学生驾车外出游玩时,应主动服从交警和安保人员的指挥,要有序停靠车辆,要安全文明行驶,不得乱停乱靠,不得超速超员,不得闯红灯,不与其他车辆争道抢行。
八、《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禁止行人在高速道路上行走”,请勿翻越高速公路护栏,高速公路车流量较大,行驶速度较快,行人上高速对自身和他人都是非常危险的行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请不要图一时方便横穿高速公路或者随意在高速公路上逗留。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请大家不要拿生命走“捷径”。
九、教育孩子遇到突发情况要冷静,采取正确的自我保护措施。遇到交通事故,要记住车的颜色型号和车牌号以及周围认识的人,并及时打电话110、122报警电话。
尊敬的家长,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孩子和家庭的幸福,为了避免通事故的发生、杜绝悲剧在我们身边重演,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切实抓好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
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一封信15
广大学生及家长:
据权威数据显示,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有80%以上是由于不戴安全头盔造成的。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时(含驾驶人员和搭乘人员)戴好安全头盔就是戴好了生命护身符!
自9月1日起至12月底,全省开展深入推进摩托车、电动车“戴帽工程”专项行动。行动期间,将依法严肃查处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对拒绝、对抗和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幸福,请积极配合此次专项行动,广大学生及家长无论是驾驶、乘坐摩托车还是电动车,请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同时要牢记:坚决不乘坐“三无”(无牌、无证、无保险)车辆、农用车、报废车、拖拉机、货运三轮摩托车、电动车以及从事非法营运的摩托车上下学;严禁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严禁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严禁中小学生驾驶机动车上下学: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摩托车;严禁轻便摩托车搭载学生;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做到不闯红灯V不逆行、不违法载人、不加装晴雨伞、遮阳篷等非法装置。
让我们从“头”开始,从现在做起,做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安全的文明市民。
处罚依据及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的,处50元罚款;乘车人不带头盔的,处20元罚款;驾乘电动车不带头盔的,处20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非法安装晴雨伞、遮阳篷,属于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型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处500元罚款,并责令恢复原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无证驾驶无牌照摩托车的处罚如下:
1、无证驾驶:罚款500元、扣留机动车、可并处拘留15日。
2、无牌上路:罚款200元、扣留机动车。
3、没有交强险:罚款312元(摩托车交强险费率的2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三轮车等货运车辆违法载人的,处200元罚款;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处100元罚款;轻便摩托车载人的,处100元罚款;摩托车后座乘坐不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的,处100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的,罚款200元;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的,罚款50元;电动车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的,罚款50元。
xxx
20xx年xx月xx日
【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一封信】相关文章:
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12-07
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10-24
致家长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11-21
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一封信03-17
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11-18
致家长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09-27
致家长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12-05
交通安全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10-20
学生关于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07-01
学生冬季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09-27